社會工作實習申請說明
為提供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學生接觸身心障礙福利之實務機會,期望透過理論與實務之結合,培育將來從事身心障礙福利社會工作之人才。
實習資格
- 凡具社工師應考資格相關學系,且為大學三年級以上之學生。
- 學生務需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及相關科目者;曾修習身心障礙社會工作、會談技巧、醫務社工等相關課程者更佳。
- 對顏面損傷及燒傷患者服務工作具興趣、熱忱者。
實習地點 及 名額
各區域服務中心每次最多招收二名。
《2023實習名額與連繫方式》請點此下載檔案
申請方式
- 每年度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受理申請。
- 請學校具函申請,並附學生申請表/履歷、自傳及實習計劃。
- 本會申請日截止後二週內排定面談日期。
實習時間
- 於暑期期間進行,每日實習時間同本會工作時間。
- 實習時數依學校規定。
實習內容
- 瞭解機構組織體系及功能。
- 瞭解機構團隊間的工作內容及運作情形。
- 瞭解機構社工員的職責、角色、功能與相關資源的運用。
- 實際參與個案工作、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社會行政等(內容可依個人之實習目標與期待調整學習比重)
實習方式
- 個案工作(機構會談、家訪、院訪…)。
- 團體工作及社區工作(專案活動的參與)。
實習評估
依各校評分標準。
其他
- 本作業要點僅適用於暑期實習。
- 研究生、期中實習或方案實習另案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