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告書是陽光基金會第一份ESG永續報告書。2021年適逢台灣新冠疫情大爆發且益趨嚴峻,對基金會最大的挑戰,即是如何在無法實體接觸的限制下,確保陽光重要的利害關係人—服務對象—獲得最佳的服務。
自2021年5月政府宣布三級警戒起,陽光基金會整體服務輸送與組織運作皆受到極大的影響,必須即刻回應、有所調整;以新的服務方法,提供不間斷的服務,讓服務對象在疫情期間仍可持續接受服務、維持生活品質;並持續進行社會教育宣導,預防燒傷與口腔癌發生。
報告書之內容與資訊揭露依循 GRI 準則(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)進行編撰。本報告書並通過外部第三方採用 SRA(AA1000AS v3)標準之獨立保證。